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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桥城游泳救生员培训及鉴定通知为了加强我市游泳场所的安全规范管理,提高游泳救生员的业务能力,保证游泳救生工作的质量,促进游泳运动的健康发展,深圳市华侨城体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游泳救生员培训基地的培训、考核工作将于4月15日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发布“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及深圳市救生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凡使用的游泳场所(含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住宅小区、酒店及各水上娱乐场所等)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救生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深圳市救生员岗位证》、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全国救生员注册证》和全国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持三证上岗。 一、报考初级救生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守救生员守则,具有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爬泳、仰泳、蛙泳、潜泳、反蛙泳、踩水等游泳技能。 (三)年龄在18-50岁,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在1.0以上和矫正视力在1.5以上。 二、 报考中级救生员条件: (一)获得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初级全国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参加救生工作三个年度。 (二)在本人执岗期间(主责区)安全无事故,年龄在50岁以下。 (三)持单位推荐信和连续从事救生工作三年并表现优秀及无安全事故的单位证明。 三、培训授课内容: (一)理论课:救生员应具备的思想素质、职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救生观察技术、赴救技术、急救技术(现场急救)。 (二)技术课:游泳技术训练,(耐力、速度、负重训练),救生技术学习(赴救、解脱、拖带、运送)和心肺复苏学及现场急救部分。 四、考试要求: 理论考试(闭卷考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技术考试(游泳基础、救生技术、心肺复苏)。 游泳基础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理论考试、救生技术、心肺复苏考试不及格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然不及格者,不予发证,不能当年担任游泳救生员的工作。 五、培训时间: 上课时间:每天上午10:00—12:00,培训地点:华侨城体育文化中心游泳场。 培训日期: 第一期:4月11日—4月15日 第二期:4月25日—4月29日 第三期:5月9日—5月13日 第四期:5月23日—5月27日 第五期:6月13日—6月17日 六、报名要求、时间、地点: 培训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发送705411997@qq.com(文件名须标明报考期数+姓名)之后打印一份交到救生员报名处,交8张大一寸蓝底照片和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将电子档、照片发送到,705411997@qq.com。 照片需以“报考期数+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通知下发之日起接受报名并交纳费用。 报名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华侨城体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救生员培训报名处(华侨城欢乐谷东路2号)。 报名咨询电话:0755-26900462。 七、费用: 培训费初级560元/人/期(场地、培训、教材、器材、证书费),中级650元/人/期(场地、培训、教材、器材、证书费)。 个人填写表格---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审批登记表.doc(点右键“目标另存为”) 填写模板--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审批登记表.doc(点右键“目标另存为”) |